“您好”“收您XX元”“一路平安!”车辆进站、微笑服务,礼貌询问、唱收唱付……动作一气呵成,操作规范标准。收费员身着整洁的工装,精神抖擞,热情忙碌着。
“自从新的绩效薪酬分配方法施行以来,有效解决了收费站内部结构性超编和工作安排“打招呼”等问题。”雨花收费站站长陈俊岭发出感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杠杆、激励、导向作用,长沙分公司贯彻落实公司“四效”薪酬分配机制,从收费人员月度绩效薪酬分配办法着手,积极探索“1711”绩效薪酬分配方式,真正让想干、能干的收费员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励工作积极性,激活了内生动力。
测算分析,灵活设置考核指标
“1711”绩效薪酬分配方式是指收费员的月度绩效薪酬是月度基本绩效薪酬占比10%、月度坐道时长薪酬占比 70%、月度收费流量薪酬占比10%、月度收费额薪酬占比10%的总和。
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基层单位实际、又被员工认可的绩效薪酬分配方案?分公司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基层单位收费一线调查研究,对员工们普遍反映的零点班辛苦程度、流量、收费额少等问题、人工收费与非人工收费劳动强度比例问题、绿通车、货车比小客车操作流程复杂程度问题等实际情况进行了精算分析,设置了班次加权系数、收费方式加权系数、流量车型加权系数进行调节。增设了薪酬差异调节系数、广义带薪假核算规则,同时编写收费人员月度绩效核算软件说明书,为全面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试点运营,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
2022年底以来,长沙分公司积极探索实施“多劳多效”分配制度,秉承“全面覆盖、一站一策”的原则,选取了传统流量大站为代表的雨花收费站、“大站带小站”管理模式为代表的金凤中心站、智慧收费站为代表的翻江收费站作为代表,进行劳动量数据采集。2023年8月,长沙分公司经过半年多数据采集测算,初步拟定《长沙分公司收费人员月度绩效薪酬考核分配办法(试行)》,在长韶娄路段正式试点运行。
及时完善,实现工资动态管理
经过与公司安全运维部和软件公司的多轮探讨研究,长沙分公司配合公司完成了对MON系统绩效薪酬模块开发,并于2024年3月实现系统核算薪酬,将原本的人工核算升级为MON系统计算,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真正体现了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等特点。通过对试运行和软件核算薪酬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坐道时长计量范围扩充、带薪休假、薪酬标准差异等问题,分配办法更趋科学合理,薪酬分配系统使分配更加高效、公平,为全面推广提供了保障。
全面实施,提升员工干事动力
通过对试行期间的全面评估,2024年二季度,分公司党委召开绩效薪酬“四效”考核分配工作布置会,全面启动收费人员月度绩效分配方式的实施,要求各收费站站长统一思想,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赴分公司各路段收费站进行再动员、再宣贯,确保了长沙分公司所辖路段于6月份实现了数据全面采集,7月份全面落实考核分配。
后续长沙分公司将进一步挖掘和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作用,让“多劳多效”进一步突显。